地板样品与产品有“出入” 选购需慎重
近期,由于刚刚位于节后的时间点,诸多消费者开始进行新一轮的家居装修,但是令家住雨花区的市民于先生不满的是,在装修新房时发现,他购买的某品牌特价实木复合地板局部板面涂漆干涩粗糙,疑是质量有问题。经过消协人员介入调解,商家免费给他调换为同价位的其他款式地板。
选购实木复合地板出现质量
据消费者讲述,为装修新房,于先生在去年12月份到某家居商场选购地板。经过比较他选择了某品牌的一款实木复合地板,“以前用过这个品牌的地板,感觉质量挺不错的,当时商家正在搞活动,优惠幅度挺大,原价620元一平方的地板,现在打折到280元。”他在这家店铺共订购了110平方实木复合地板,总价3万多元。今年5月20日,商家工作人员送来地板,并进行铺装。
在工人铺装的时候,细心的于先生已经铺好的地板表面有一些地方漆面干涩发暗,上面有很多细小的麻坑,手摸上去感觉不光滑,像摸在细砂纸上。于先生连忙叫停工程,并与商家协商更换问题地板。
销售产品需与销售所展示样品相符合
消协说法:针对于先生的投诉,消协人员到于先生家和被投诉地板店进行了现场调查。负责此案的工作人员介绍说,于先生家的地板大约铺了30平方,有接近三分之一的地板板面存在漆面粗糙、不光滑的现象;但在地板店陈设的相同型号的样品则板面涂漆均匀、光滑,没有干涩发暗现象,其外观质量明显比于先生购买的地板要好。消协人员认为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2条规定,经营者以广告、产品说明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,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。
此案经过调查显示,商家卖给于先生的实木复合地板板面漆面粗糙、不光滑,没有达到其展示的同型号地板板面涂漆均匀、光滑的外观质量状况,因此商家的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。对所售商品不符合其以产品说明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,我国《产品质量法》第40条规定,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、更换、退货;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,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。按照上述规定,商家应当为于先生免费更换地板,或直接退货。
最后经过消协人员调解,商家和于先生达成和解,地板商家同意免费为于先生调换同价位其他款式地板。截止记者发稿时,于先生反馈称新地板已经全部铺好,没有发现质量问题。
来源:中华地板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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